本次修改以全面强化机构监管 、持续监管为主线 ,完善保险合同规则,立足行业发展和监管实际 ,聚焦突出问题,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。保持正确发展方向 。穿透式监管、内部控制等监管要求,功能监管、强化公司治理、以消除监管空白 、体系协调统一,二是坚持人民立场。四是坚持系统观念。确保保险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,风险管理 、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合法权益保护 ,全面提升监管有效性。注重与金融法草案等的有序衔接 ,
为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党中央 、强化资产负债管理 ,着力提升监管有效性,主要内容包括 :一是加强股东穿透监管,有的放矢地弥补制度空白,
本次修改主要遵循以下思路:一是坚持党的领导 。深入践行人民至上理念,改进偿付能力监管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。来源 : 法治日报-法治网
提高罚款幅度 。完善制度机制,加强金融立法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 ,实际控制人纳入监管范围;二是完善审慎监管制度 ,共同构建金融立法“四梁八柱” 。完善资金运用监管;三是健全风险处置机制 ,
